昨天上午,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了常委会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并就新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提出建议。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拟审议乡村振兴、建筑绿色发展、未成年人保护、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等法规草案。在监督方面,拟对“两区”建设“一条例一决定”、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开展执法检查。
五年来安排议题463项
五年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推动观念和工作路径的转变;以全国人大常委会为标杆,始终在宪法法律范围内高标准履职行权;落实市第十二次、第十三次党代会,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和市委各项决策要求,围绕中心大局,确保党委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着眼人民群众需求和期待,发挥根本政治制度优势,让人民的声音被听见、人民的权利有保障、人民的意愿能落实。
五年来,常委会召开会议47次、安排议题463项;制定法规37件、提请代表大会审议5件、修改21件次、打包修改40件次、废止16件;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79件、计划预算报告25件,开展执法检查17项、专题询问12项、专题调研3项;作出决议决定41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197人次,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建立代表之家347个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特征,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常委会保障民主选举人民满意。全市7164个村和社区完成“两委”换届,914万多选民选举区人大代表4898名、314万多选民选举乡镇人大代表11137名,各选举单位选举新一届市人大代表774名,选举秩序井然、风清气正,成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建好用好民主民意表达平台载体。指导街道、乡镇建立代表之家347个,村、社区和选区建立代表联络站2826个,实现落点落图,将四级代表就近编入家站。发挥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推荐朝阳区人大常委会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设立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10个,将立法工作延伸到群众家门口。
深化群众有序政治参与。其中包括,探索“万名代表下基层”机制,担任代表职务的市领导带头、四级代表3.8万人次就生活垃圾管理、接诉即办、城市更新、节水等法规草案同38.6万市民座谈交流,来自一线的“金点子”成为解决问题的“金钥匙”;1.3万名三级代表受邀就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在“身边周边路边”开展检查调研,问题线索通过小程序直达检查组,监督的针对性显著增强。
立法着力充实首都发展和治理急需
过去五年,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着力充实首都发展和治理急需、满足市民“七有”目标和“五性”需求必备的法规,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作步伐,使立法更好符合宪法精神、适应改革发展、满足人民期盼、体现首都特色。
落实城市战略定位、助力改革发展攻坚。城乡规划条例建立全域管控的规划编制体系,城市更新条例兼顾优化布局、改善环境和激发活力,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保障市容市貌清朗有序;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明确“保什么、谁来保、怎么保、怎么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锚定公益性核心职能,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推动保护、传承、发展相融合;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确立多元保护格局,种子条例聚焦农业“芯片”攻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着力打通转化“最后一公里”;国际交往语言环境建设条例为国际交往中心功能建设提供“语言服务清单”。
发挥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试验性作用,街道办事处条例理顺条块职能、接诉即办工作条例建立全流程工作体系,成为超大城市基层治理改革的标志性立法;“两区”建设“一条例一决定”、优化营商环境、数字经济促进、地方金融监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立法修法保障先行先试、落实改革“红利”,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建立多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不让保护生态的吃亏;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细化“三孩”政策保障举措,推动国家人口发展战略落实落细。
在监督方面,市人大常委会用好宪法赋予的监督权,增强人大监督保落实、促善治的能力水平。保证宪法法律法规有效实施、推动发展和惠民任务落地见效、推动财经工作提升绩效、推动监察司法改革落实收效……市人大常委会综合运用法定监督方式,探索创新机制方法,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把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监督权用好。
今年拟对多个条例开展执法检查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新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将提高工作整体实效,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首都发展和治理效能。全方位、全链条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化“万名代表下基层”机制,将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建成制度宣传站、民意反馈窗、群众连心桥,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
推动提高地方立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推动立法决策同改革发展决策相结合,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编制实施五年立法规划,拟审议乡村振兴、建筑绿色发展、未成年人保护、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等法规草案。
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群众所思所盼所愿,严守“依法”二字,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拟对“两区”建设“一条例一决定”、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就“十四五”规划实施、教育领域“双减”、绿色交通发展、林下经济发展、就业创业保障、金融审判、经济犯罪检察等议题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适时就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工作开展监督,做好财经领域监督工作。
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包括制定实施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市人大代表和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工作计划,组建专业代表小组,邀请代表参与具体议题,规范代表参加“一府一委两院”活动、担任特邀职务的程序等。
文/本报记者 蒋若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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